如果货代公司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或者货代公司拒赔,收货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在这种情况下,这两只集装箱内的损失均可以得到赔偿,但是,第一,它要将代位追偿权转移给保险公司。第二,保险合同中一般会有免责条款和最低免赔额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它可能不会从保险公司收回其全部的损失。根据《集》文的介绍,本案例中的发货人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向收货人赔付后,再行使代位追偿权,向运输过程中的直接责任人进行索赔。
在海运货物保险中,要明确承保责任的范围和保险的险别,这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在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时,当事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包装情况、运输方式以及自然气候等因素全面考虑,合理选择。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人的承包范围包括可保障的风险、可补偿的损失和可为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三个方面。 目前保险公司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海上运输中承保的险别一般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其中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其一切险(A11 Risks)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水渍险的各项承保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所谓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包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钩损、生锈、雨淋、受热受潮等。
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条件是,其一,货物灭失或损害发生在保险人责任期限内;其二,货物灭失或损害属保险人承保范围;其三,箱内货名称、数量、标志等装载必须与保单内容记载一致。
货代公司不能向前推诿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履行赔偿责任后向后,即向它所委托的运输过程中的各责任人,即实际承运人或码头经营人,进行索赔。
如果货代公司有赔偿能力,且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向收货人进行赔偿之后,它就可以向负有直接责任的海运承运人即船公司索赔。根据《集》文提供的材料,船公司应当赔付外表损坏的一只集装箱内货物的损失。原因是,一,集装箱在香港装船时,船公司对其外表状况并没有作任何批注,可以认定船公司是在完好状态下接货。但孟买港卸船交货时,发现其中一箱已形成箱损,可以认定箱损发生在船上,或其海上运输区段。二,船公司是货代公司的实际承运人,按货代公司要求完成海上运输,它签发了以货代公司为托运人的海运提单。三,船公司与收货人不直接发生运输与赔偿关系,因收货人持有的是货代签发的全程提单,只有在货代公司赔付给收货人后,再由货代公司向船公司行使追偿权。
货损发生在海上运输区段,船公司向货代公司赔偿适用海上法规。根据《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第五条,“除非承运人证明他本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为避免该事故发生及其后果已采 取了一切所能合理要求的措施,否则承运人应对因货物灭失或损坏或延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引起该项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事故……是在承运人掌管期间发生的?!钡镜呐獬ピ鹑问怯邢拗频?,《汉堡规则》第六条,“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造成的损失所负的赔偿责任,以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每件或每其他货运单位相当于835记帐单位或毛重每公斤2.5记帐单位的数额为限,两者中以较高的数额为准?!?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