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上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of 193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of 1941)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of 2000,简称INCOTERMS 2000〕
在《2000年通则》中,根据买卖双方承担义务的不同,将13种贸易术语划分为四组:E组(启运),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厂、工场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F组(主要运费未付),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而主要运费未付的情况下,即要求卖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指定装运港时,应采用F组术语。C组(主要运费已付),按此类术语成交,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但对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发运后所产生的费用不承担责任。C组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分离的。C组术语和F组术语的卖方都是在装运国或发货国完成交货义务,按C组术语和F组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D组(到达),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目的港(port)或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Place)或地点(Point),并承?;跷镌酥粮玫匾郧暗娜糠缦蘸头延?。按D组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到货合同。根据上述四组术语,基本上可以确定国际贸易双方的交货条件、价格内容与风险和责任的划分。
根据《集》文对案例的介绍,发货人将货物委托给货代公司,货代公司出具全程提单,买卖双方很有可能采用的是CPT条款。
CPT(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指卖方应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CPT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在CPT方式下,卖方义务包括:(1)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2)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买方的义务包括:(1)承担自货物在约定交货地点交给承运人之后的风险。(2)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按照CPT术语成交,卖方的风险并没有延伸至目的地。按照《通则》的解释,货物自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只承?;跷锝桓性巳丝刂浦暗姆缦?。在多式联运情况下,卖方承担的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时即转移给买方。 CPT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根据CPT术语,集装箱内装货物损失的风险已经移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应当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在本案中就是国际货代公司)索赔。